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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家居建材仓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长城建材 作者:henisi
时间:2011-06-03 15:13:35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施工[2011]0605
 
招标代理: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市珠江友谊家园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6-09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1]06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友谊家居建材仓库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1】4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珠江友谊家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60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珠江友谊家园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珠江友谊家居建材仓库项目外檐幕墙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江友谊家居建材仓库项目外檐幕墙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作,珠江友谊家居建材仓库的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03549平方米,高约30米,本次招标外檐幕墙总面积约为15000?,其中石材面积约为9000?,玻璃幕墙面积约为5000?,其余为陶瓷砖。本工程单项投资约为14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1年07月06日至2011年11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为建筑工程,需具有“投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3、外地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4、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天津市勘察设计进津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08日至2011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珠江友谊家园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庞长春(印鉴)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5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曹志
 
电话:88240668
 
传真:8824066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邮编:300143
 
联系人:侯淑梅
 
电话:26292325
 
传真:26292327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