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新修订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中,小编了解到,此次的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并重点支持了3类重要矿种。与此同时,也细化了投资方式,明确了4种情形下的全额投资,已登记矿业权的矿产勘查项目则采取合作投资方式。
不仅如此,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指明基金支持的三类重点矿种:
一是煤、铁、铜、铝、钾盐、铅、锌、锰、镍、铀、金等重要矿种;
二是钨、锡、锑、钼、稀土、萤石、高铝粘土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
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地勘基金出资的其它重要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