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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元旦起实施
来源:长城建材 作者:暂无
时间:2010-12-23 10:15:29
   笔者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江苏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来规范散装水泥的发展,为促进该省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水泥行业是江苏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得到了长足发展。“十一五”期间,江苏全省水泥产量由2005 年的9579万吨增长到2009年的1.44亿吨,产量居全国第一,预计今年将达1.57亿吨;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以日产4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生产线为代表的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广泛应用,企业兼并重组扎实推进,常州金峰、徐州中联等一批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快速崛起,一大批落后产能加快淘汰, “十一五”期间关闭321个机立窑,淘汰落后产能3320万吨。
  
  同时,散装水泥伴随着水泥行业的发展而逐步普及,速度超过水泥生产增速,散装量由“十一五”初的6563万吨增至2009年的931万吨,2010年将突破1亿吨大关,成为全国首个散装水泥超亿吨的省份。2009年全省平均散装率为67.42%,比2005年提高9.59个百分点。
  
  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顾瑜芳表示,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距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散装率与发达国家90%的水平相比,低23个百分点;全省建筑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仅为50%左右,现场搅拌现象大量存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农村散装水泥使用还未全面展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与管理不够规范等等。《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对上述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必将迎来新一轮高潮。
  
  “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是国际产业升级和建设施工的新趋势,同时对江苏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指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大力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有利于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建筑噪音,保护人居环境;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作业效率,改善劳作环境;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介绍,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在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的基础上,也加入了很多江苏散装水泥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最后一章(第五章)共一条,明确了《条例》的实施时间和废止原《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